新三板迎来发展机遇
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今年改革的一项重点。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放宽机构做市推荐业务、鼓励资金参与投资,进一步支持机构依托新三板服务中小微企业。新三板迎来机构做市与资金参与的双扩容。
做市和推荐机构扩容
今年6月,新三板在发布相关做市业务规则时指出,做市商是指在新三板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虽然这为除了券商之外的其他机构在新三板开展做市业务预留了空间,但目前除72家券商获得新三板做市业务资格外,没有其他机构。
此次《通知》明确规定,扩大做市队伍,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机构经证监会备案后,在新三板开展做市业务。这使得“其他机构”的范围得到初步明确,券商一家独大的市场格局将被打破。
“此前仅有券商具备做市资质,大量协议转让企业未被券商看中而不能转变交易方式。做市队伍的壮大,将促使挂牌公司转为做市交易的比例大幅提升,市场交易流动性有望再上一个台阶。”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郭睿哲表示。
从今年8月25日做市业务上线来看,2014年1月至7月,新三板整体股票成交笔数合计3415笔,而做市业务上线当月8月市场整体成交笔数达到9821笔,在此后的3个月,新三板平均每个转让日成交笔数约788笔。
“实践表明,做市转让股票使得流动性有所提升,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初步完善。”新三板副总经理隋强表示,到今年底,做市股票突破100家已无悬念。而截至12月22日,做市转让股票累计达96只,正在办理的申请做市企业17家。
此外,《通知》还扩大推荐队伍,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机构开展推荐业务。“支持券商之外的投资机构对公司挂牌新三板进行推荐,将有效促进挂牌公司的丰富,推荐企业挂牌与原先投资业务或将能够结合,投资机构业务模式的创新将成为新三板新的亮点。”郭睿哲说。
参与资金和模式更多元
虽然今年8月新三板成功上线做市业务,市场流动性有所改善,但由于采取做市方式的股票数量较小,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已逾1500家,市场整体活跃度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此外,目前新三板实行“500万元证券类资产”的个人投资者准入标准,较高的参与门槛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市场流动性不足。
“监管层将新三板未来的发展定位为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主要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但目前新三板面临的一大问题是投资者的数量与挂牌企业的增速并不相匹配。”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随着挂牌企业数量的大幅增加,需要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机构投资者进入新三板,使得挂牌企业获得更多融资机会。
为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通知》明确四类资金可以进入新三板:一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金,二是券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金,三是经证监会同意的证券公司可试点开展挂牌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创新业务,四是试点推出公募基金产品。
同时,《通知》还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于新三板挂牌股票。这意味着,在挂牌企业数量大幅增加之后,监管层大力支持新增资金进入新三板,提升市场活跃度和参与度。
“新规明确了公募产品、券商自营或资管、QFII等机构对新三板投资的支持,未来新三板投资参与机构与投资模式将更加多元化。”郭睿哲表示,这是完善新三板制度建设与资本功能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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