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棵树负责起草《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12月25日,《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正式公示。据了解,该标准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起草单位。

墙面涂料除了本身的装饰和保护作用外,也在向丰富多彩、时尚、健康环保趋势发展。但墙面涂料中含有的有害物质会对环境和人身造成一定的危害,该问题近几年也得到了相关行业和广大消费者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据介绍,由于内墙涂料现行强制性国标GB 18582-2008实施已经9年,建筑用外墙涂料现行强制性国标GB 24408-2009也已经实施8年,均已到了修订年限。这两项标准在指导生产、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作为监督抽查的技术依据,为各级政府的市场监管做出了贡献。

但是随着生产技术和检测技术的发展,也发现这两项标准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1、部分项目的指标,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项目等已经明显指标偏低,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2、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和甲醛含量测试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3、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对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石棉、多环芳烃、塑化剂等有害物质的使用进行了限制,而我国现有标准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急需增加这种限量规定。

此外,涂料标委会也收集到一些行业建议修订该标准的反馈信息,如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根据一些比较试验,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乳胶漆标准和加强关联标准衔接工作”,提出了修订GB 18582-2008的建议。另外,从近3年的内墙涂料国家监督抽查的数据分析,VOC等项目的指标也确实有提高的需要。

因此,GB 18582-2008和GB 24408-2009已不能与目前不断发展的建筑用墙面涂料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消费者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相适应,有必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在国标委和工信部组织的涂料领域强制性标准清理工作中提出:将属于同一涂料大类的GB 18582-2008和GB 24408-2009整合精简为一个强制性标准。

据介绍,国内关于内墙涂料的强制性标准GB 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和HJ 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中对建筑用墙面涂料规定了一些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但其中设置的项目和测试方法也有待改进和完善。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已制定了对涂料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限量的法规或标准,如美国环保局于1998年发布了“建筑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国家标准”;欧共体于1999年发布了生态标志产品“色漆和清漆——生态标准”;德国实施的“蓝天使”认证标志标准更是在世界上享有很高声誉的安全标准。

据了解,《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适用于直接在现场涂装、或工厂化涂装,对以水泥基及其他非金属材料为基材的建筑物内表面和外表面进行装饰和防护的各类水性建筑用墙面涂料和溶剂型建筑用墙面涂料,包括腻子、底漆和面漆。

该标准对产品设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游离甲醛含量、苯含量、甲苯含量、乙苯和二甲苯总和含量、可溶性重金属含量、总重金属含量、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含量、游离二异氰酸酯含量、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含量、多环芳烃含量、石棉含量等项目,并对每一个项目规定相应的限量指标。对以上所有控制项目建立并确定详细的测试方法,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等。(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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