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发布,这些涂料项目是鼓励外商投资的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并自7月28日起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同时废止。新版《目录》进一步提高了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的开放水平。

本次《目录》修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坚持开放发展理念,深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开放水平,推动简化外商投资准入管理,将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投资环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我国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涂界记者注意到,新版目录中涉及到涂料类的鼓励项目包括:高性能涂料,高固体份、无溶剂涂料,水性工业涂料及配套水性树脂生产;有机高分子材料生产:飞机蒙皮涂料、表面处理自我修复材料、超疏水纳米涂层材料;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等。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称,新版目录的突出亮点是进一步缩小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的范围,除“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以外,将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外资并购设立企业及变更,包括上市公司引入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均纳入备案管理。商务部还将同步建立配套措施,适时修订出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并购设立企业及变更的备案程序。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条目看,2017年版《目录》进一步减少了限制性措施。在2015年版《目录》减少约一半限制性措施基础上,本次修订再次推进大幅放宽外资准入。

新版目录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不再列示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与比2015年版目录相比,新版目录减少了30条限制性措施,集中在服务业、制造业和采矿业。制造业取消了轨道交通运输设备,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制造,摩托车制造,生物液体燃料生产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并取消了同一家外商在国内建立合资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不得超过两家的限制。(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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