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重点对涂料小型加工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2月16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知》提出主要目标是: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达我市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20.2%,PM2.5年均浓度降至79μg/m3。

《通知》提出,要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出台石家庄市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和相关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取缔。重点对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10月底前基本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依法依规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确保“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到位。

《通知》提出,要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

《通知》提出,要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6月底前,淘汰从事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人造板生产以及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等行业中的小散违法企业及落后工艺。8月底前,全面推广汽车制造业底漆、中涂、色漆环节水性漆替代油性漆,罩光漆环节实施有机废气深度治理。10月底前,基本完成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类等VOCs整治任务。(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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