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部署未来几年深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计划确定的目标,2017-2020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年灰霾天数控制在40天以内。计划确定了七大领域30项措施,被称作深圳大气环境治理“升级版”。
《计划》提出,要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并实施6项措施: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监测和监管,制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限值特区技术规范,禁止销售、使用超过限值要求的产品,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控制车用汽油储存、运输过程的有机废气泄漏,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源环境监管。
2017年起,全市新、改、扩建工业涂装项目全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2017年3月底前,集装箱制造、汽车制造(罩光工艺除外)、自行车制造等行业全面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2017年6月底前,家具制造、电子制造、塑胶制品、金属制品等行业全面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粘合工艺及胶印、凹印、柔印、丝印、喷墨等印刷工艺生产线的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工程,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及胶粘剂。
2017年底前,使用溶剂型原料的生产线必须全密闭,有机废气收集率、净化率均应达到90%以上,确保达标排放。
2017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企业在线监测试点工作。2017年6月底前,发布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生活类产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特区技术规范,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限值要求的生产生活类产品。(涂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