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纠纷拉锯8年,甘肃庆阳商家胜了立邦中国

2006年10月18日,庆阳西庆涂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南自君以个人名义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在商品国际分类第二类注册“健得丽”商标。在商标公示期内的2009年11月19日,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称,“健得丽”与其在先使用的“美得麗”“永得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要求国家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2010年3月25日,国家商标局通过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发出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当年4月21日,南自君呈交答辩书称,西庆公司自2003年起已经生产销售“健得丽”乳胶漆。“健得丽”同“美得麗”、“永得麗”在文字构成、视觉观感、读声发音均存在巨大差异,不够成近似商标,不会导致市场混淆。2011年9月7日,国家商标局作出“健得丽”商标异议裁定书,依法裁定“健得丽”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同年10月12日,立邦公司不服该异议裁定书,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长达115页的复审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后于2012年5月22日通知南自君做出复审答辩,南自君及时呈交了答辩材料。2013年8月13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决认定“美得麗”“永得麗”不构成著作权法所指作品,立邦公司所提异议复审理由不成立,“美得麗”予以核准注册。2013年9月27日,立邦公司不服该异议复审裁定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2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运用法律不当,责令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

对此判决,立邦公司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诉。2015年6月15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商评字(2013)第35290号文重审“健得丽”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2016年9月27日,国家商标局颁发了“健得丽”商标注册证。至此,这一旷日已久的商标官司圆满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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