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本土优质品牌纷纷联姻洋品牌,华润“傍依”威士伯,秀珀“外嫁”立邦,等等;最近,长润发“下嫁”给立邦。有业内人士戏称如此“瞄准行业‘排头兵’的收购”是外资企业的“斩首行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此前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结果显示,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已经占领了21席。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中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已由外资控制,特别是涂料产业。在外资大举压境的现实语境下,金融资本整合产业资本,产业并购将进入新的临界点。这无疑又将是对民族品牌的一次清洗。
眼看民族品牌被逐一吞噬,在此风口浪尖的当口,时下令人关注的立邦中国收购长润发事件一度从一个管理问题、上升到一个经济问题、甚至是一个民族问题和国际政治问题,民族主义风潮再次掀起。
近日,诸多涂料行业媒体收到了来自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的微信投诉,理由是“文章侵犯名誉/商誉/隐私/肖像”。此外,立邦中国还要求中国众多的新闻网站及微信自媒体删除了大量的稿件。
立邦中国在微信投诉中这样描述说:“文章中大篇幅描述立邦公司属于外资企业,强力收购民族企业给我国民族企业和市场带来很大的威胁。意图利用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心理,达到损毁立邦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声誉的目的。该文章涉嫌严重侵犯立邦公司商誉权。”
笔者倒想问问,立邦公司不属于外资企业吗?媒体发布的文章有“强力收购民族企业给我国民族企业和市场带来很大的威胁”的意思吗?
“很显然,立邦中国是夸大了,倒是立邦中国有侵犯媒体声誉的嫌疑。作为一家有着良好信誉的外资大型企业,立邦中国这样表述让人很难理解。”有业内人士在与笔者交流时这样说到。
作为不是企业商家的媒体,这样宣传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损毁立邦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声誉”后,媒体自身能获得什么好处呢?能通过卖涂料产品获得物质利益吗?
媒体报道的只是陈述事实。退一万步来讲,舆论本来就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就像西方媒体一样,不断通过负面新闻报道横加指责中国,甚至歪曲事实来诋毁中国。但我们的媒体报道并没有歪曲事实来诋毁立邦中国啊!
此外,立邦中国说的“意图利用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心理”,让笔者想起2005年发生的一起关于立邦漆的大事件。
2004年9月份的《国际广告》杂志第48页,刊登了一则名叫“龙篇”的立邦漆广告作品,画面上有一个中国古典式的亭子,亭子的两根立柱各盘着一条龙,左立柱色彩黯淡,但龙紧紧紧攀附在柱子上;右立柱色彩光鲜,龙却跌落到地上。
画面旁附有对作品的介绍,大致内容是:右立柱因为涂抹了立邦漆,把盘龙都滑了下来。评价称:“创意非常棒,戏剧化地表现了产品的特点……结合周围环境进行贴切的广告创意,这个例子非常完美。”
然而,就是这样一则广告,却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内众多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都纷纷进行报道。在网上,有网友对立邦漆表示了愤慨。
有网友称是对民族情感的挑衅,“这篇广告创意的确是值得称道,形象而幽默地展示出了产品的特色。然而,当我得知立邦漆是日本出资创办的企业生产的,我无法接受这样的广告。龙在中国是有特殊意义的,类似其它民族的‘图腾’,中国人自誉为龙的传人。此广告纯属‘找骂型’,甚至有种挑衅的意味。以此来吸引人的眼球,背离了广告是要‘卖东西’的本旨。”
还有网友说需向中国人民道歉,称“这是继丰田“霸道广告”之后又一侮辱性广告劣作!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神圣威武不可侵犯的中国龙!中国龙在这里扮演了一个小丑,一个不光彩、受欺负的角色!我严正要求立邦公司向中国人民道歉!!!!”
事件过后的10多年来,立邦中国已发展成为了中国最大的涂料企业,2015销售收入达到了170亿元左右。试问,如果我们一个狭隘民族主义或者是极端民族主义的话,你立邦漆还能在中国占据这么大的市场份额吗?
因此,笔者想说的是,立邦,你到底在中国害怕什么呢?你的市场依旧在快速发展啊!再说了,中国民间实际上并没有多么激烈的反日情绪,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也只是极少数。我们没有狭隘到以民族主义为大旗来拒绝全球化的地步,笔者同样赞成借助外资的力量来改变国内企业的运行质量,促进市场环境的优化和规范。
再回过头来讲,对于“立邦收购长润发”之事,作为涂料行业媒体,我们有责任和义务进行事实报道,为业内人士及消费者传递最新的信息资讯。这也是法律赋予媒体舆论监督的自由和权利。
正如一家涂料行业媒体这样评论说:“在商业战场,外资企业与国内本土企业本来就是一个博弈的局面,如果说,立邦收购长润发,我们表达民族涂料企业被收购的担忧,就是一种侵权的话。难道要我们报道‘全国人民喜迎立邦收购长润发’这样的文章吗?”
《涂界》官方微信平台上对“您对立邦中国要求全国各大网站及媒体删稿并投诉媒体有何看法?”的调查显示:到10月27日下午18:30,共有192人参加了投票。投票者中,26%认为“理解”,高达60%认为“很难理解”,13%则认为“无所谓”。
一切,待通过时间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