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4月1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计划》提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6年全省各市县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2015年水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2013年下降3%;海口、三亚、儋州完成国家地级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任务,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22万吨和8.77万吨的总量控制目标以内。

《计划》提出,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制定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胶合板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2016年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项目完成率争取达到50%。

开展石化化工行业VOCs综合整治工作,石化化工企业全面建立“泄露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对易泄漏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从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计划》要求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强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手段,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对存在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丢弃或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且整改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及时进行清理。对排污超标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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