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思特上市辅导达到预期效果 即将IPO预披露及进入审核阶段

4月5日,兴业证券在“关于富思特新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报告”中称,本次辅导按计划积极推进辅导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这也意味着,富思特即将进入IPO预披露并接受证监会审核。

涂界记者了解到,富思特于2016年1月12日与兴业证券签署了富思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协议。本期辅导时间共持续了两个月。目前我国的公司上市流程主要分为改制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

 

报告显示,本次上市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1)讲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有关人员制定学习计划。

(2)根据辅导计划和实际的辅导进展情况,查阅富思特及其子公司的历史沿革;核查了富思特改制及股份公司设立过程的有关法律文件;核查了公司历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有关法律文件;核查了公司的专利、著作权证书和商标等,并实地参观考察了公司的生产车间,了解了公司的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

(3)在辅导过程中,向公司详细介绍了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安排提出了建议。目前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向已经有了初步的安排,对募投项目做了初步筛选,正在对相关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过程中。

(4)辅导人员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在本辅导期内对公司开展了详细的尽职调查,通过熟悉相关产业政策、行业管理体制,与公司管理层和行业专家访谈,以及查阅资料档案、行业报告、学术期刊等方式,较深入地了解了国内外行业的发展历史、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对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5)辅导人员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等,了解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会计政策,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进行交流,共同协助富思特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建立健全公司会计管理体系;通过定期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以及访谈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等方式,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章程落实情况及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指导公司按照上市要求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

兴业证券表示:“在本次辅导过程中,项目小组辅导人员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按计划积极推进辅导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富思特,始创于1995年,是集建筑涂料、保温、地坪、保温装饰板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施工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2013年1月,富思特新材实行股份制改制,正式改名为富思特新材股份。目前,富思特在北京、成都、厦门、太原、沈阳等地建有大型生产基地,目前累计施工面积达4亿平米,并以每年超30%的增长速度引领行业发展。(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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