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中旬,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污收费。这一规定一经出台,即在网友中引起热议。
VOCs是形成霾和PM2.5的前提物,所以VOCs排污费被人们俗称为“雾霾费”。从网友的反应情况来看,大多数人不支持收取“雾霾费”,并提出质疑。
首先,一部分人认为收了“雾霾费”,就等于企业拿到了一张VOCs排放的通行证,可以任性地排污,而雾霾并不会因收了“雾霾费”而离我们远去。其次,有些人质疑政府收取“雾霾费”,究竟是用于治理雾霾,还是用来养人?只要不公开详细的收支账目,“雾霾费”就会沦为一本糊涂账,收取“雾霾费”不过是谋取部门利益罢了。再者,更有人认为,虽然“雾霾费”直接向企业收取,但企业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会以提高商品价格的方式消化“雾霾费”,最后还是消费者为“雾霾费”买单。所以,在很多人看来,收取“雾霾费”,不但不能治理雾霾,反而最终将会让老百姓多花钱去购买生活用品。
收取“雾霾费”究竟对治理雾霾有没有帮助?笔者以为,不必急着唱衰收取“雾霾费”,不妨且收且看,边收边改革。因为治理雾霾绝对不是“免费的午餐”,不花钱就想治理好雾霾是空想,关键是治理雾霾的成本要得到公平的分配。如果完全用政府财政治理雾霾,在雾霾面前人人平等,治理雾霾反倒成了“劫贫济富”,因为每个人在雾霾上的实际责任并不相等。
因此,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才是科学的。既然企业向大气排放了VOCs,成为雾霾的祸源,那么向排放VOCs的企业收取“雾霾费”就理所应当。但问题的关键是,收取“雾霾费”要打消公众疑虑。一方面,“雾霾费”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定期公开详细账目,接受公众监督,让公众看看“雾霾费”是不是用于治理雾霾;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VOCs的排放标准,对于超标准排放VOCs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企业任性排放的成本,倒逼企业减少和降低VOCs的排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并获得百姓的监督,收取“雾霾费”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