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新一批各行业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叫“失信黑名单”),其中涉及涂料企业达26家之多,不乏像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这样的行业知名企业。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次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据统计,三次失信黑名单中共有75家涂料企业上榜。尽管这一数字在浩瀚的失信黑名单中并不起眼,但是放在不大的涂料行业中,却已是触目惊心。
前两次上榜失信黑名单的涂料企业,由于缺乏知名的企业,能够引发的关注度有限。但这一次,由于多家知名涂企的出现,在涂料行业瞬间引爆话题,甚至出现了因法院工作人员的误录入引发的“乌龙”事件,诱发坊间对于新闻真实性的辩论。这是题外话。
我们暂且不去深究企业上榜失信黑名单的具体原因(其实不外乎欠工程款、与经销商的经济纠纷、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之类的),对于在涂料这个领域,却出现了如此多的“失信企业”,值得深思。
首先,涂料企业数量众多,且良莠不齐,除了少数大型企业之外,中小微型企业多如牛毛,这对整个行业的信用管控带来极大的难度。在这些中小微型企业中,又充斥着大量“傍名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良现象,隐藏着大量的诉讼及失信隐患。
其次,在涂料销售领域,以经销商为主要渠道的模式,以及经销商在辨识品牌信誉度方面普遍存在的不足,或者不择品牌对经营利益的过度追逐,都可能助长了不良企业的气焰,并且有可能因此加大了行业内失信行为的发生。
再次,一旦失信行为发生,在私下渠道无法调解的情况下,诉诸法律是不得已的做法,但也是比较正确的做法。问题在于,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失信被执行人出现,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这相当于企业的再次失信。
所谓失信被执行人,就是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企业或个人却没有履行赔偿或还债等义务,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赖账”。但让人不解的是,从目前公开的失信黑名单来看,有的企业的失信行为发生在数年之前,甚至所需要支付的利息和罚息总和已经超过了本金,但就是不愿意去履行,或者此时已经无力履行。
还有些企业,本身所欠债务并不算多,但由于同一笔款项涉及多个被执行人,个中关系纷繁复杂,互相扯皮,导致“赖账”和拒绝履行法律责任情况的发生,最终演变成为“连100块钱都不舍得给”的闹剧,极具讽刺。
这样的情况随着“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出现而变得公开透明。最高人民法院也设定了一些惩罚式的限制,以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及早履行法律责任,比如失信被执行人(若为企业则其法人代表)不得乘坐飞机、高铁高端座位等,因而具备了多一层的震慑力。
但与之相比,失信黑名单最大的“杀伤力”还在于它的公开以及由此引起的公众关注,并因此将危及企业信用、影响后续发展的点上。以涂料行业为例,本次上榜失信黑名单的多家涂料企业,在得到行业媒体的公开之后便积极采取行动。其中另一家涂料企业本身并未进入失信黑名单,但由于其企业名称与其中一家上榜黑名单的企业相类似造成了误解(其中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成分),也不得不做出公开澄清。
由此,我们劝诫那些存在失信行为——不管是否已经上了失信黑名单——的涂料企业,赶紧将债务及法律责任履行完毕,不要等到真正被公开了才急急忙忙亡羊补牢;对于那些没有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也应该以此为鉴,增强对失信黑名单的敬畏态度,杜绝企业出现类似现象。
最后以一个涂料企业的案例来结束本文:某企业因为“傍名牌”被告,法院判其赔偿被“傍名牌”的企业数十万元,并且严格规范涉嫌“傍名牌”的企业名称的使用。因为拒不履行法律判决,该企业最终登上失信黑名单。最近,该企业终于履行了法律责任,并从失信黑名单中“洗白”,它便急不可待地发表声明,否认了自己曾经存在的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