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网传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列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企业名单,部分人员将“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与“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误认为同一家公司,对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造成了一定误解。对此,红狮漆业母公司——富思特新材料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今日(8月12日)发表声明。
声明称,“红狮漆业”与“红狮涂料”是两家不同的涂料公司,两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两者的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成立时间等信息都不尽相同。
据了解,2008年9月,富思特收购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富思特与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签署了《红狮漆业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红狮”商标所有权及原红狮所有涂料相关业务,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爱彬。
此协议中明确规定: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承诺,在目标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3个月内,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将变更企业名称,不再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红狮”的字号,并不再从事涂料相关经营业务。
目前,“北京红狮漆业有限公司”相关领导正与“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士协商名称变更之事,以消除负面影响。
富思特表示,希望广大受众看到类似信息,能够清晰辨别“红狮漆业”与“红狮涂料”,勿将二者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