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预计2015年电池涂料纳税人将享受免征消费税4260万元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决定自2月1日起,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对电池、涂料征收税率为4%的消费税,免征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节能环保产品的消费税。据估算,今年3月全市将有107户纳税人申报电池、涂料消费税。预计2015年生产电池、涂料纳税人将征收消费税4760万元、享受免征消费税4260万元。

该项新政发布后,市国税局充分利用地方主流媒体等载体,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范围、最有效的方式,将税收政策宣传到相关企业;梳理核实电池、涂料消费税纳税人情况,提醒企业及时办理税种登记,辅导纳税人了解政策内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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