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试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2014年12月30日,四川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将试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

根据《办法(试行)》,对国控重点企业等10大类企业将实行强制评价,其他企业则自愿评价。而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应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据悉,公众、社会组织以及媒体提供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经核实后将可以作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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