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企业的诚信经营,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于2013年11月14日建立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据涂界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1月1日~12月3日,共有包括浙江嘉宝莉涂料有限公司、福州康丽士涂料有限公司、上海凯丽涂料有限公司、天津市盛德特种涂料有限公司等30多家涂料企业位列其中。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叫是“失信者黑名单”,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