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江高新出售合资公司股权,募资用于支付员工薪酬

3月26日,千江高新(836759.QC)发布公告称,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江粉末科技有限公司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华江粉末将持有的四川千江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50%股权,以华江粉末实缴出资额作为转让的定价依据,即人民币250万元转让给四川星源特种涂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华江粉末将不再持有千江星源的任何股权。

四川千江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广东华江粉末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四川星源特种涂料有限公司以货币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截止目前,四川千江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450万元人民币,其中华江粉末实缴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四川星源特种涂料有限公司实缴出资200万元人民币。

千江高新表示,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环境,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为维护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后作出决定。本次出售资产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月17日,千江高新(836759.QC)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江粉末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并拟提供不低于提款金额10%的中国银行人民币定期存单(或保证金)为上述事项作质押担保,且拟由刘小锋、李会宁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拟向肇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请将上述事项纳入“肇庆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担保范围内。华江粉末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并拟由刘小锋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千江高新表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及华江粉末为满足企业顺利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属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正常需求,是真实的、合理的和必要的,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3月9日,千江高新(836759.QC)公布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拟发行数量500,000股,每股拟发行价格2.20元,拟募集金额110万元。公司表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水平,改善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拟进行本次股票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不断改善,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同比大幅减少,2019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实现了净流入,一方面是因为公司加大了销售回款力度,提高了销售回款率,另一方面公司加强了对成本及费用支出的控制,导致相关现金流出额减少。

千江高新表示,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现有业务持续发展并积极推进新业务的拓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由于行业特性的缘故,公司应收账款、存货规模较大,需要较多的运营资金;同时,为了推进新产品的开发,公司亦需要包括人工成本在内的大量研发资金的投入。本次公司拟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根据公告显示,本次募资的具体用途为“支付员工薪酬款项”。(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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