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界记者3月25日获悉,江苏扬瑞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瑞新材”)再次冲刺IPO,日前已申请上市辅导备案,辅导机构为东兴证券。据悉,扬瑞新材于去年7月18日首发未通过,与A股市场擦身而过。
在审核公告中,扬瑞新材因为其与第一大客户奥瑞金的异常关系和公司实控人存在不正当竞争,遭遇发审委的“连珠炮”似的询问,甚至出现了审核结果一题十问的情形。一连串的问题看下去,扬瑞新材首次IPO申请被否也不冤。
扬瑞新材成立于2006年,是国内主要生产和销售适用于马口铁的两片易拉罐水性涂料、铝质易拉罐涂料、三片罐涂料、杂罐用涂料等各种金属包装涂料的企业。经过近几年发展,现已为娃哈哈、红牛、加多宝、养元、银鹭等企业提供包装材料。
根据招股书显示,扬瑞新材2015-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50亿元、2.419亿元和2.648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5474.06万元、6631.6万元和7354.52万元。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88%、46.55%及48.64%。营收、净利、毛利率均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招股书中披露,董事长陈勇持有扬瑞新材60.10%的股份,是扬瑞新材的实际控制人。陈勇1989年7月毕业于青岛化工学院,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系橡胶工程专业。1998年11月陈勇进入了进入苏州PPG包装涂料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4月起任苏州PPG包装涂料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8年至2012年1月任苏州PPG包装涂料有限公司中国区市场总监。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7月5日,还未从PPG公司离职的陈勇和另外5位自然人出资330万元设立了扬州扬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扬瑞新材前身)。陈勇出资金额达97.35万元,持股比例为29.50%,成为扬瑞有限的实际控制人。
扬瑞有限成立之初,其业务和产品为研发生产碳酸亚乙烯酯,一种可以作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添加剂,也可以用于表面涂层的组成成分,这与苏州PPG的业务便具有有密切相关性。
实际上,早在2007年1月,为了防止出现商业机密的泄露与同业竞争,苏州PPG方面便要求时任苏州PPG公司销售经理的陈勇签署了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相关条款。
也正是因为有上述保密和竞业条款的存在,2007 年3 月10 日,陈勇与自然人王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扬瑞有限29.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王维。
但多年后,在扬瑞新材IPO时,因股权确权的关系,陈勇也不得不承认,其上述股权转让实则为代持行为,王维为陈勇的弟媳,且王维并未为该次股权转让交缴任何款项。
当2008年陈勇正式升任苏州PPG中国区市场总监之后,其不光彩的创业故事便更一步一步展开。
或是最初创业之路一开始并不顺利,亦或是陈勇正式上位苏州PPG中国区市场总监而大权在握,于是从2008年开始,扬瑞新材主业正式转型为研究生产食品饮料金属包装涂料产品,而这则与苏州PPG的业务几乎完全重合。
一边是陈勇“身在曹营”担任苏州PPG市场高层,另一边却“心在汉”通过股权代持做着同类产品的私人买卖。
2009年,扬瑞新材研发成功并向市场推出粉末涂料,一改公司此前仅能客户供应简单的食品罐和杂罐涂料的局面,开始供应有更高技术含量的粉末涂料。而这种后来被其客户奥瑞金公司在制造红牛饮料罐中广泛应用的粉末涂料,也与苏州PPG公司产品大致相同。
直到2012年1月,在扬瑞新材无论是产值还是市场份额已渐成规模后,陈勇正式从苏州PPG离职。
按照上述时间表推断,在扬瑞新材设立后至少5年时间中,陈勇身兼两职,拿着老东家的薪水、利用老东家的资源,“暗度陈仓”用竞争者身份与老东家同业竞争,瓜分着老东家的市场来创业。
在扬瑞新材此次IPO招股书中披露的一起诉讼案件,亦是上述陈勇在其创业史里违反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搞不正当竞争的佐证。
2014年3月14日,苏州PPG作为原告向苏州市虎丘区法院提起诉讼。在这起由苏州PPG发起的起诉书中称,因扬瑞新材实际控制人陈勇从1998年11月起至2012年1 月期间一直受雇于原告苏州PPG,并从2008年起担任原告中国区市场总监,2007年1月陈勇与原告签署了有关保密和竞业禁止的相关条款,但陈勇2006年7月作为发起人之一参与设立了扬瑞有限,被告扬瑞有限的业务和产品与原告相同或近似,因此苏州PPG认为陈勇为扬瑞有限谋取了属于原告的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扬瑞有限及陈勇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原告赔偿损失人民币50万元。
该案件在一年后的2015年6月18日以苏州PPG撤回起诉而达成双方和解。
这虽然对于陈勇及其控制的扬瑞新材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硬伤,但其从业的职业污点、所违逆的企业家精神与创业发家的“原罪”,却是难以清洗的。